Apostille for China · 海牙認證指南
CRBA 用於中國:補領副本、Apostille 與翻譯的核對清單
海外出生領事報告屬於美國國務院簽發記錄,不能與州出生證或美國護照混為一談。
更新日期: 2026-08-10 ·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
CRBA、外國出生證和護照不是同一文件
Consular Report of Birth Abroad(CRBA,通常為 FS-240)是美國國務院簽發的領事記錄。出生所在地政府簽發的出生證記錄當地出生事實;美國護照則是旅行和國籍文件。中國接收單位要求哪一項,必須先書面確認。
遺失或需要新副本時先補領
如原 CRBA 遺失、損壞或資訊需要更正,應先按美國國務院的 Vital Records 程序申請合格副本。普通掃描件或家中列印件不能自動取代認證副本。收到文件後先核對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父母資料、簽發日期和官員簽名。
為何屬於聯邦路徑
CRBA 由美國領事官員體系簽發,與州衛生部門所發出的出生證明不同。美國國務院關於聯邦文件 Apostille的說明要求使用原件或認證副本,並保留原始簽名和印章。不要把 CRBA 寄給現居州的州務卿。
建議的文件包順序
- 中國接收單位的材料要求;
- CRBA 原件或認證副本;
- 與該文件對應的 Apostille;
- 包括標題、印章和背面文字在內的完整譯文;
提交前最後核對
確認 Apostille 附著的確是本次提交版本,而不是另一份舊副本。當姓名有中英文差異時,應先詢問接收者需要何種說明,不要擅自在 CRBA 原件上寫字或重新公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