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ostille for China · 海牙認證指南
美國公司註冊證明用於中國:Good Standing、翻譯與 Apostille 的核對順序
公司存續證明、註冊副本和私人簽署的公司文件可能走不同路徑,辦理前應先拆分文件來源與用途。
更新日期: 2026-08-10 ·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
Good Standing 解決的是什麼問題
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或 Certificate of Status 通常用來說明公司在註冊州的登記狀態。它不等同於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決議、股東名冊、稅務證明或簽署授權。中國銀行、合作方或登記機關要求「公司證明」時,應先取得準確的英文文件名稱。
將公司資料分成兩組
政府簽發文件包括州務卿簽發的存續證明或認證副本;私人簽署文件包括董事會決議、授權書或聲明。前者通常依據簽發州判斷 Apostille 機關,後者可能需要先完成適當公證。兩組文件不應使用同一個模糊的「公司文件」標籤發送。
向接收者確認四個細節
- 需要存續證明、註冊證明或章程副本;
- 是否要求近期簽發,例如三個月或六個月內;
- 是否接受電子證書或必須使用認證副本;
- 中文翻譯是否需包括 Apostille 頁和附件。
名稱與編號必須逐項一致
翻譯時應保留公司法定名稱、註冊州、實體編號、簽發機關、簽發日期和狀態用語。品牌名不能取代法定名稱,「active」「good standing」等狀態也不應隨意互換。若多個文件中的公司名稱不同,應先解釋差異再辦理。
正確的辦理順序
- 保存中國接收方的書面清單;
- 從公司註冊州取得所需版本;
- 按每份文件的簽發來源確定認證路徑;
- 對最終版本製作完整翻譯